防骗 | 第一碰瓷天团落网:为诈骗砸断手脚不择手段!
团伙成员诈骗技术炉火纯青后,即分家到转战到其他地方另立山头,分区作战。三四年前,重庆人田某等人在福建省厦门市,以挣大钱为诱饵,招募涉世不深的青年入伙并将其手或脚砸断,然后带着伤者专门找摩的碰瓷。
(本文转自防骗大数据:FPData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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题图:警方抓获相关犯罪嫌疑人
他们还建立微信群,用“行话”相互交流,结果该碰瓷团伙业务很快扩展到广东、江西、重庆、四川等省(市)。10月初,一伙人到四川阆中片区“开发市场”,没想到在该片区才做4笔业务就折戟沉沙。
1月中旬,阆中市公安局在兄弟省市警方协助下,成功将涉嫌“碰瓷”诈骗的31名头目和骨干成员抓获,初步查明作案百余件,作案区域跨福建、四川、广东、江西、重庆等5省市。据悉,该“碰瓷”诈骗案,组织之严密、涉案人员之多、作案区域之广、诈骗次数之多,完全堪称“中国第一碰瓷诈骗案”。
一个网帖引来同病相怜摩的司机10月30日,阆中人席军在阆中本地某网站上看见一个帖子:我叫何某,开摩托车的,前不久我搭两个年轻人经过精神病院附近时,摩托车无故摇晃,车上一男子顺势倒地并称手部疼痛,经医院检查为手尺骨骨折。两名年轻人欲索赔3万元,经讨价还价之后,赔偿对方12000元。回到家后感觉不对,遂发贴提醒其他摩托车驾驶员注意。
“我爸爸偶尔也跑摩托车,前不久他给我讲过也遇上这种事情,并且场景同这个几乎一模一样。”席军赶紧把帖子上的内容讲给爸爸听,席军的父亲断言:糟了,遇上碰瓷了。原来10月21日下午3时,席军的父亲搭载2人(一人为本地口音,一人为外地口音)。途中摩托车摇晃几下,外地口音的乘客被摔倒在地,疼得嗷嗷直叫。席军的父亲马上打滴滴将伤者送到医院检查。
在医院,伤者自称叫冉某。挂号、诊断、照片,发现冉某左手骨折。医生称:要住院3个月,医疗费至少两万元。听到这消息,席军的父亲脑壳都大了。一会,又来了两个人,其中一人自称冉某的姐夫。嘘寒问暖后,“姐夫”开始做席父的工作:“冉某在阆中住院,家人照顾不方便,你还要多花钱,冉某在老家有医保,回家住院,可以少花些钱……
不如你给笔钱作一次性了断。”席父觉得“姐夫”说得在理,就开始讨价还价。最后,席父以1.2万元了断此事。“冉某确实从我车上摔下地,从照的片上看确实是骨折,他回家治疗可以报销一些,冉某要1.2万元也算合理。”当时席父庆幸遇上通情达理的人,不然损失就更大了。经过网上联系,席军很快联系到有相同经历的3名摩托车司机。(本文转自防骗大数据:FPData)
10月31日,4名摩托车司机碰头,交流各自遇上的事情后向警方报案。4人向警方称:同一伙人以在搭乘摩托车途中故意摔倒受伤为由共骗走他们3万余元。阆中市副市长、公安局长周拿云指令:“立即成立专案开展侦查,务必打深打透。”阆中市公安局刑警大队侦查员到医院调取了相关记录以及DR片。医院记录显示受伤人员均自称为冉某或丁某。
但是均无法核实冉某、丁某准确身份。侦查员通过对“冉某”的筛查,发现“冉某”等人曾经在遂宁、达川等地也有报警记录。经核实后,案件情况与阆中市类似,但因冉某等人要价过高,摩托车司机报案后,冉某等人便放弃索赔,并销声匿迹。
侦查员追踪发现,“姐夫”等人开川RSB9**小型轿车尾随被碰瓷的摩托车。川RSB9**小型轿车是南部县一租车公司的车辆,租车人叫王某(福建人),但该王当时根本没在四川,不可能参与作案。警方通过对王某关系人的顺藤摸瓜,以刘某、敬某伟的为首的在四川作案的团伙逐步浮出水面。在相关部门的协助下,通过2个月排查和研判,逐步弄清了该流窜全国的“碰瓷”犯罪集团手法和基本情况。
1月6日、7日,阆中市公安局组织30余名侦查员奔赴厦门、内江等地成功将李某华、田某、江某、王某梓为首的碰瓷诈骗团伙主要成员抓获归案。到1月中旬,已抓获碰瓷诈骗犯罪嫌疑人31人。
经过初步查明:犯罪嫌疑人以福建省厦门市为据点,辐射广东、重庆、江西、四川等地,作案百余件。该团伙称“碰瓷”为“搬车”,犯罪成员主要为缺少必要管教的务工民工子女。作案一般4至6人为一作案团伙,角色清晰、分工明确、手法娴熟,作案前通过同伙用石头或U型铁锁故意砸手或脚致骨折,受伤者一般为新入伙的未成年人。
作案时由“伤者”和一名成员两人出面租乘摩托车至偏僻路段,故意摇晃至摩托车倾斜或倒地,造成“伤者”受伤的假象,后经医院拍片检查出骨折,其他成员有的扮演“伤者”的“哥哥”或“姐夫”出面谈判解决,有的跟随、看守摩托车驾驶员,有的扎场子助威,指挥者一般在租来的车内观察和指挥,如遇不愿出钱私了的便会遭到众人的威胁和恐吓,如拒不出钱的甚至会遭到团伙成员的殴打,达到驾驶员被迫出资数千元至3万元私了的目的。
警方还查明:该诈骗集团有40余人,共分6个“团队”在6个片区开发“市场”:田某为首数人主要在厦门市及周边作案;江某为首数人主要在广东、重庆等地作案;李某华为首数人主要在川南内江市一带作案;敬某伟为首等人主要在阆中及周边作案(包括绵阳、盐亭);刘某为首等人主要在南充周边作案(包括重庆、广安周边);王某梓等人主要在福建、江西等地作案。
警方介绍,因一个“伤者”最多只能使用15天(超过了医院就能发现系旧伤),因此“伤者”一般在15天内都会疯狂作案。同时,“伤者”要定期轮换,因此有专人联系未成年人陆续为每个团伙制造、输送新的“伤者”。据悉,仍有少量犯罪嫌疑人在逃,抓捕工作仍在继续,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。目前,很多受害人还不知道已上当受骗。(本文转自防骗大数据:FPData)
贵州人冉某刚满18岁,原来在厦门包带厂打工,每月可以挣3000多元钱。在这起碰瓷案中,冉某扮演伤者。
记者:手是怎么受伤的?
冉某:一个人用U型锁固定我左手,然后用石头砸断我的骨头。
记者:明知要砸断手,为何参加?
冉某:他们说一天可以赚1000元,勤快点一天还可以赚2000元钱。
记者:你到过那些地方作案。
冉某:在四川周围,具体位置带头的才知道。
记者:你参加团伙好久了?
冉某:3个月。
记者:挣到多少钱。
冉某:2.6万元左右。
冉某虽然挣到了一些钱,但显然没有实现“日赚千元”的好事。并且还是认为这风险大,所以团伙成员希望他再当一次“伤者”时,冉某跑回厦门找了一份工作。但10多天后,警察就找上门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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